人民日报|9月起江苏省免收高速救援拖车吊车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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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人民日报》2025年8月19日13版 版面截图

《人民日报》2025年8月19日13版 版面截图

原题:9月起江苏省免收高速救援拖车吊车费

本报南京8月18日电  (记者白光迪)近日,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《关于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明确自2025年9月起,江苏免收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拖车、吊车费用。此举将有效降低道路拥堵和二次事故发生风险,更好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。

按照2019年江苏制定的高速公路清排障服务收费标准,拖车费的基价按车型从200元/车次到350元/车次不等,根据拖车里程,再加收每公里5元到20元作业费;吊车费基价从600元到1000元不等。

通知明确,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实施,主要由其建立的专职救援队伍承担,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社会救援机构实施。清障救援机构遵循安全、高效、规范、就近的原则,将高速公路故障车辆免费拖移至最近的出口处或服务区,事故车辆则免费拖移至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地点。如确有必要对事故车辆、故障车辆及其装运的货物进行起吊作业,免收吊车费用。此外,高速公路车辆抢修及货物驳载、转运、保管等劳务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,由当事人协商确定。

《 人民日报 》( 2025年08月19日 13 版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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